测试测试测试测试
当前位置:首页
> 年鉴公报 > 普查公报(已归档)

衢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发布日期:2010-03-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视力保护色: 字体:[ ]

衢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衢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统计局

2010226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12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衢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全市6个县(市、区)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28个普查小区的213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为12.1),510家个体经营户(抽查比例为4.0)。抽查汇总结果表明衢州市经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1.9,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我市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已获得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省统计局的认定。衢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衢州市统计局将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我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4832个,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加2995个,增长25.3%。产业活动单位17642个,增加2116个,增长13.6%,其中,第二产业5213个,第三产业12393个。个体经营户126254户,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加28233户,增长28.8%,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有32281户,从事第三产业的有93973户(详见表1)。

 

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 位 数

(个)

   

%

一、法人单位

14832

100.0

企业法人

9445

63.7

机关、事业法人

1865

12.6

社会团体法人

616

4.1

其他法人

2906

19.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7642

100.0

第二产业

5213

29.6

第三产业

12393

70.2

三、个体经营户

126254

100.0

第二产业

32281

25.6

第三产业

93973

74.4

2004年衢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2783个,增长41.8%。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253个,减少40个,下降13.7%;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205个,减少386个,下降65.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836个,增加474个,增长130.9%;私营企业7780个,增加2455个,增长46.1%;其他内资企业236个,增加235个,增长235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33个,增加49个,增长58.3%(详见表2)。

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位 数

(个)

  

%

合   计

9445

100.0

内资企业

9312

98.6

国有企业

197

   2.1

集体企业

175

1.8

股份合作企业

27

0.3

联营企业

5

0.1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

其他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730

7.7

国有独资公司

56

0.6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74

7.1

股份有限公司

162

1.7

私营企业

7780

82.4

其他内资企业

236

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0

0.6

外商投资企业

73

0.8

注: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下同)。

全市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三位的县(市、区)依次是柯城区、江山市和龙游县。三县(市、区)共拥有法人单位9181家,占全市的61.9%;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0817家,占61.3%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3个县(市、区)是:江山市占27.3%;龙游县占16.9%;柯城区占16.8%(详见表3)。

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 人 单 位

(个)

产业活动单位

(个)

个体经营户


  

14832

17642

126254

  

3870

4387

21154

  

2035

2244

16493

  

2190

2477

21335

  

3121

3953

34524

  

1924

2281

20106

  

1692

2300

12642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单位4665个,占26.4%;制造业4442个,占25.2%;批发和零售业2687个,占15.2%;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66.8%(详见表4)。

 

   

 

 

 

 

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个)

  

%

        

17642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36

0.2

二、采矿业

151

0.9

三、制造业

4442

25.2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5

1.4

五、建筑业

365

2.1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9

2.2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67

2.6

八、批发和零售业

2687

15.2

九、住宿和餐饮业

144

0.8

十、金融业

560

3.2

十一、房地产业

432

2.5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74

4.4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32

3.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6

1.0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08

0.6

十六、教育

703

4.0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55

2.6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1

1.1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665

26.4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3653户,占34.6%;交通运输业20833户,占16.5%;工业18838户,占14.9%(详见表5)。

 

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

   

126254

100.0

    工业*

18838

14.9

    建筑业

13443

10.6

    交通运输业

20833

16.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44

0.1

    批发和零售业

43653

34.6

    住宿和餐饮业

    7827

6.2

    金融业

21

    房地产业

9996

7.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93

0.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7402

5.9

    教育

753

0.6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1564

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0

0.7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8年末,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3]数为71.14万人,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加17.19万人,增长31.9%。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9.71万人,占55.8%;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1.38万人,44.1%。在合计中,单位就业人员44.31万人,占62.3%;个体经营人员26.83万人,占37.7%。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14.73万人,占33.2%

就业人员较多的前三位县(市、区)依次是:柯城区19.40万人,占27.3%;江山市16.81万人,占23.6%;龙游县10.62万人,占14.9%(详见表6)。

6   第二、三产业全部就业人员地区分布

 

      

(万人)

      

%

  

71.14

100.0

  

19.40

27.3

  

8.05

11.3

  

10.62

14.9

  

16.81

                  23.6

  

9.85

13.9

  

6.41

9.0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18.69万人,占42.2%;建筑业8.88万人,占20.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72万人,占10.7%;教育2.37万人,占5.3%;批发和零售业1.95万人,占4.4%(详见表7)。

 

 

 

 

 

 

 

7  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就 业 人 员

(万人)

女性比重

%

   

44.31

33.2

一、农林牧渔业

0.05

19.8

二、采矿业

0.30

10.6

三、制造业

18.69

38.4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60

25.2

五、建筑业

8.88

14.4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4

29.8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0.31

41.2

八、批发和零售业

1.95

46.6

九、住宿和餐饮业

0.37

62.9

十、金融业

1.40

55.7

十一、房地产业

0.43

37.6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74

27.9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0.50

25.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45

34.9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0.09

35.5

十六、教育

2.37

50.0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05

57.9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27

36.9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72

23.6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4%10.4%16.2%31.1%41.9%。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7.1%37.4%55.5%。在具有中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和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2.8%12.8%28.6%55.8%(详见表8)。

8   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就业人员(人)

比重

一、就业人员合计

443072

1000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1784

0.4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45901

10.4

      具有大专学历者

71921

16.2

      具有高中学历者

137705

31.1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185761

41.9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85908

100.0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6047

7.1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32155

37.4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47706

55.5

三、具有中高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33835

100.0

      高级技师

955

2.8

      技师

4339

12.8

      高级工

9659

28.6

      中级工

18882

55.8

三、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我市第二、三产业9445个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额为2136.18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054.43亿元,增长97.5%。其中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34.57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32.18亿元,增长1346.4%;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40.79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27.74亿元,增长212.6%(详见表9)。

 

 

 

9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亿元)

比重(%

总计

213618

100.0

内资企业

2060.82

96.5

  国有企业

493.20

23.1

  集体企业

21.07

1.0

  股份合作企业

112.96

5.3

联营企业

0.17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0.1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0.03

    其他联营企业

0.01

有限责任公司

361.03

16.9

    国有独资公司

84.06

3.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76.97

13.0

  股份有限公司

421.11

19.7

  私营企业

646.84

30.3

  其他内资企业

4.44

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4.57

1.6

外商投资企业

40.79

1.9

四、企业实收资本

2008年末,我市第二、三产业9445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4]总额为332.15亿元,与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增加160.95亿元,增长94.0%。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93.94亿元,占28.3%;集体投入n资本4.99亿元,占1.5%;个人投入的资本210.83亿元,占63.5%;港澳台投入的资本15.16亿元,占4.5%;外商投入的资本7.23亿元,占2.2%(详见表10)

           10  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      单位:%

 

实收资本

 

 

 

 

 

国家

资本

集体

资本

个人

资本

港澳台

资本

外商

资本

合计

100.0

28.3

1.5

63.5

4.5

2.2

  国有企业

100.0

99.8

0.1

0.1

 

 

  集体企业

100.0

1.6

95.8

2.6

 

 

  股份合作企业

100.0

 

83.8

16.2

 

 

  国有联营企业

100.0

 

 

 

 

 

  集体联营企业

100.0

 

100.0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00.0

70.0

30.0

 

 

 

  其他联营企业

100.0

 

100.0

 

 

 

  国有独资公司

100.0

100.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8.3

5.6

65.7

 

0.4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5.7

3.0

70.0

 

1.3

  私营企业

100.0

0.1

0.1

99.6

0.1

  其他内资企业

100.0

1.4

1.5

97.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0.0

0.7

 

5.2

94.0

0.1

  外商投资企业

100.0

3.0

 

22.5

0.3

74.2

注释:

[1]三次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普查中未作为法人单位统计。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生产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就业人员是指20081231日在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4]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此项不含金融业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