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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4-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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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衢州市统计局概况

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监督、检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能源、粮食等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发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长、副局长;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统计局的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

8.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设在本市的省属调查机构;指导各县(市、区)的统计业务工作。

9.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统计局目前有市统计局机关、市企业调查队和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家参公事业单位,市统计局普查中心1家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财务与市统计局机关一起统一核算并全部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

二、衢州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收入预算119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3.49万元,占80.86 %;上年结转收入228.03万元,占19.1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支出预算 1191.5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92.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3.15万元,项目支出396.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经费739.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聘用人员劳务费;单位日常办公、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项)经费390.03万元,主要用于在日常统计业务之外开展的粮食生产统计监测、扶贫统计监测、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统计等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统计数据库等统计信息化建设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医疗补助等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经费54.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补贴。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学习、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地市相关部门业务调研、工作检查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年内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着手公务用车改革。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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