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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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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衢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总统计师、副局级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管理省统计局分配给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经费。

1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局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单位预算)。

二、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339.3万元。

(二)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133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2.5万元,占9.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21万元,占80.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7.59万元,占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1339.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95.77万元,占66.9%;日常公用支出97.54万元,占7.3%;项目支出345.99万元,占25.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9.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79.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

  1. 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9.2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79.2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3.99万元,占8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62万元,占9.2%;住房保障(类)支出85.6万元,占7.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08.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聘用人员劳务费;单位日常办公、差旅费、公务交通费等各项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85.9万元,主要用于在日常统计业务之外开展的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统计、百个乡镇(街道)分类争先统计、城镇化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等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8.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经费2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经费3.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经费85.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补贴。

    (六)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9万元,增长113.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委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地市相关部门业务调研、工作检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全面开展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五年一次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项工作实施将增加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对口检查、其他地市相关部门业务调研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已取消单位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统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社会经济调查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市统计局普查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28万元,增长15.8%,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1.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6.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衢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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