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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发布日期:2020-07-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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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统计局

衢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根据衢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9150个,从业人员4329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0.2%和下降4.8%,其中批发从业人员下降28.0%,零售从业人员增长29.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8.8%,零售业占41.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4.6%,零售业占45.4%(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150

43290

批发业

5380

23618

 农、林、牧产品批发

370

146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12

632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28

137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54

58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70

131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139

778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46

3513

 贸易经纪与代理

81

184

 其他批发业

280

1077

零售业

3770

19672

 综合零售

96

295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48

202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44

13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72

62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49

2841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560

378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87

201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52

163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62

244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0.04%,股份有限公司占0.36%,有限责任公司占2.35%,私营企业占91.3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0%(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150

43290

内资企业

9140

42795

  国有企业

4

536

  集体企业

6

7

  股份合作企业

1

2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15

3891

  股份有限公司

33

672

  私营企业

8347

34841

  其他企业

534

284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451

外商投资企业

7

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4.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4.0%。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4.3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2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6%和24.8%。负债合计313.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9.36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44.56

313.08

769.36

批发业

304.33

208.14

597.36

 农、林、牧产品批发

25.80

17.84

13.7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7.87

22.59

81.8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64

10.10

22.7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43

9.99

30.2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9.43

14.66

30.7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5.84

91.65

290.4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4.21

24.25

52.94

 贸易经纪与代理

4.07

3.01

5.26

 其他批发业

19.03

14.06

69.42

零售业

140.23

104.94

172.00

 综合零售

27.12

23.81

21.1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8.19

6.59

8.3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60

2.75

4.6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52

3.83

3.5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02

4.56

7.68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37.51

32.17

78.0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55

12.60

17.0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4.11

9.88

11.7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60

8.74

19.8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032个,从业人员148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7.3%和17.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032

14893

内资企业

1032

14893

     国有企业

6

1117

     集体企业

2

3

     股份合作企业

4

14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77

3641

     股份有限公司

6

304

     私营企业

937

9814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8倍。负债合计16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2.1亿元(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9.7

168.6

112.1

  铁路运输业

0.0

0.0

0.0

  道路运输业

199.3

150.2

97.4

  水上运输业

1.7

0.4

0.0

  航空运输业

0.1

0.1

0.1

  管道运输业

0.0

0.0

0.0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6.6

1.4

4.3

  仓储业

18.6

12.8

4.6

  邮政业

3.4

3.7

5.7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48个,从业人员72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4.4%和28.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3.9%,餐饮业占66.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8.1%,餐饮业占61.9%(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48

7272

住宿业

118

2770

  旅游饭店

39

2219

  一般旅馆

49

431

  民宿服务

28

93

  其他住宿业

2

27

餐饮业

230

4502

  正餐服务

187

4005

  快餐服务

5

28

  饮料及冷饮服务

3

4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6

388

  其他餐饮业

9

3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0.3%,集体企业占0.5%,股份有限公司占1.2%,有限责任公司占4.3%,私营企业占93.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3-7)。

表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48

7272

内资企业

347

7271

国有企业

1

43

集体企业

2

5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5

1247

股份有限公司

4

484

私营企业

325

5492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98873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57.6%。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979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895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8.0%和增长2.14倍 。负债合计239343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13480万元(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98873

239343

113480

住宿业

122979

104590

43585

  旅游饭店

96430

84068

36948

  一般旅馆

17972

16488

5412

  民宿服务

8075

3345

938

  其他住宿业

502

690

287

餐饮业

175895

134752

69895

  正餐服务

174060

133886

62974

  快餐服务

514

61

289

  饮料及冷饮服务

225

155

32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843

636

5463

  其他餐饮业

253

15

846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32个,从业人员564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78倍和80.7%。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0%.(详见表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1.7%。负债合计3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详见表3-10)。

表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732

5641

内资企业

730

5476

     国有企业

1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36

1683

     股份有限公司

5

1013

     私营企业

687

2778

     其他企业

1

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165

外商投资企业

0

0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4.6

36.6

36.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3.7

24.5

23.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8

6.7

4.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1

5.4

9.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27554人。

(二)资产总计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86.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8亿元(详见表3-11)。

表3-11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3086.4

158.8

  货币金融服务

2815.9

93.2

  资本市场服务

115.6

4.2

  保险业

104.0

61.2

  其他金融业

50.8

0.3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负债合计数据根据人民银行提供的基层数据汇总。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99个,比2013年末增长91.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88个,物业管理企业18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59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2%、95.7%和4.63倍。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8517人,比2013年末增长39.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74人,物业管理企业342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6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90.0%和79.3%(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99

8517

  房地产开发经营

288

3474

  物业管理

182

3422

  房地产中介服务

259

1366

  房地产租赁经营

67

244

  其他房地产业

3

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3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2倍。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010.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5.0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7倍、3.73倍和5.0倍。负债合计878.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1.1亿元(详见表3-13)。

表3-13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904个,从业人员2717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6倍和1.36倍。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4.1%,商务服务业占95.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1%,商务服务业占97.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14)。

表3-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3904

27179

内资企业

3903

27075

     国有企业

14

845

     集体企业

1406

2537

     股份合作企业

2

3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33

4030

     股份有限公司

20

119

     私营企业

2184

19240

     其他企业

44

27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1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1.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0.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倍和90.3%。负债合计82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0亿元(详见表3-15)。

表3-15 按行业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98.8

820.3

89.0

  租赁业

8.4

5.8

2.7

  商务服务业

1490.4

814.5

86.3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15个,从业人员740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倍和63.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3-16)。

表3-16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1215

 

7402

 

内资企业

1209

7375

     国有企业

17

216

     集体企业

5

39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61

1028

     股份有限公司

11

401

     私营企业

1105

5671

     其他企业

10

2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12

外商投资企业

5

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1倍。负债合计37.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增长2.09倍(详见表3-17)。

表3-17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75.5

37.1

30.8

  研究和试验发展

8.9

5.5

6.4

  专业技术服务业

38.4

18.7

16.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8.3

12.8

8.3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56个,从业人员40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2倍和1.17倍。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3-18)。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表3-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566

4093

内资企业

565

4092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2

300

     股份有限公司

5

14

     私营企业

538

3778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4倍。负债合计2.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增长1.98倍(详见表3-19)。

表3-19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6

2.8

6.8

  居民服务业

1.0

0.4

1.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2

1.9

3.7

  其他服务业

1.4

0.6

1.9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36个,从业人员421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7.2%和24.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7个,从业人员688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24.0%和3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21倍。负债合计214.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4亿元,比2013年增长40.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亿元,下降7.6%。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284个,从业人员335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倍和20.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11个,从业人员2933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0.8%和1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亿元,比2013年增长2.47倍。负债合计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8.9亿元,比2013年增长54.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3.5亿元,增长88.4%。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97个,从业人员210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5%和38.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49个,比2013年末增长6.4%,从业人员16495人,增长2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3亿元,比2013年增长3.2倍。负债合计9.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6亿元,比2013年增长8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5.7亿元,增长74.6%。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761个,从业人员40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4.4%和下降10.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87个,比2013年末增长59.8%,从业人员1290人,下降38.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亿元,比2013年增长1.17倍。负债合计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814个,比2013年末下降13.3%,从业人员52094人,下降1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2.7亿元。

注释:[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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