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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衢州市统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衢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82507。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20年衢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完善统计政务公开平台,不断提升统计部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高质量公开助力省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为实现今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工作:
(一)建立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情况,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具体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管理办法及考核监督逐条列出,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把关审核内容。建立工作时效时间节点,落实硬件保障,将政府网站维护列入办公室日常学习培训项目,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
(二)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做好对接。
今年以来,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不定期的抽查、通报,并以第三方公司评估的方式监测本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做好对接,主动作为,以依法公开为原则,加大落实整改力度。梳理本单位公开目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更新统计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上做好对接,对下加强联动,整合梳理各业务处室的工作实效,完善政务公开整体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从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会议培训,到政务公开办参加一对一培训,及业务人员自学培训,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四)整合新媒体,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整合清理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及时注销“衢州统计”新浪微博和今日头条。将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作为宣传衢州统计工作的主要阵地。通过原创发布,转发关联公众号,丰富统计宣传内容,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衢州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49条,衢州统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3条,原创条数),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5年-2020年,衢州市统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数具体情况见下表:
年 度 指 标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数(条) | 410 | 334 | 357 | 596 | 289 | 232 |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20年,衢州市统计局网站咨询答复13件次(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网络申请件4件)均办理完成。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衢州市统计局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共产品均免费公开,未发生任何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衢州市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员配备需加强。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明确具体责任人,但工作人员不是专职配备,还需承担其他大量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二是推进整改的精准度待提高。从第三方评估的结果看,评估后涉及的整改问题大多需要专业的电脑技术提供后台支撑,具体业务人员在技术上不够专业,会出现整改的精准度欠缺问题。
(二)明年的工作任务。
2021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对照考核标准细化落实。以政务公开办制定的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为标杆,从工作机制建设、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落地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再上新平台。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的公开力度,整合栏目,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精准发布统计数据,全面反映新时代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有效开展数据解读,为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是坚持用好新媒体平台。从组织职能,账号管理,内容建设,审核发布,运维发布等多方面建设好“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强化统计知识宣传,加大统计信息资源的发布力度,努力把“衢州统计”微信平台打造成社会各界及时、便捷获取统计信息资源的重要平台,坚持用好统计政务新媒体平台。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衢州市统计局
2020年1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为2019年度的数据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别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4 | ||||||||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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