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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根据省统计局印发的《浙江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郑红福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庄志伟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局。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相关责任
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等4项必查内容,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级督察等重点工作,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对2017年以来我市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纠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工作要求
全面加强统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协同,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推进统计专项纠治工作和执纪问责齐抓共管,以“衔接有序、全程调度、高效推进”的合作体系统筹推进专项纠治各项工作。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立即行动,7月中旬前完成自查,及时总结存在的问题、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等情况,于8月10日前将附件2反馈至执法监督局。
附件:1.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衢州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情况汇总表。
衢州市统计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红福(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庄志伟(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苏仙(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隆(党组成员、副局长)
舒英龙(党组成员、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夏亮俊(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成 员:
张 平(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方金玲(办公室副主任)
胡耀军(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
张小祥(综合核算和统计管理处处长)
周晓群(工业统计处处长)
周晓燕(服务业统计处处长)
李凤芝(普查中心主任)
蒋晓军(普查中心副主任)
叶建平(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徐美霞(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赵 跃(投资和能源统计调查处处长)
王晓亮(人口和社科统计调查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执法监督局,由胡耀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衢州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处室: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内容 | 有无发现相关情况(2107年以来) | 案例 | 整改情况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查权力干预 | 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 各处(室、中心) | ||||
2 | 经信、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 各处(室、中心) | |||||
3 | 乡镇(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 各处(室、中心) | |||||
4 | 查“数据寻租” | 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 各处(室、中心) | ||||
5 | 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 各处(室、中心) | |||||
6 | 查执法不严 | 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 执法监督局 | ||||
7 | 是否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 执法监督局 | |||||
8 | 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 执法监督局 | |||||
9 | 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 执法监督局 | |||||
10 | 查入退库 | 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 | 各处(室、中心) | ||||
11 | 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 各处(室、中心) | |||||
12 | 紧密结合重点工作 | 《浙江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 | 各处(室、中心) | ||||
13 | 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干预统计行为,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等。 | 各处(室、中心) | |||||
14 |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向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 | 办公室 | |||||
15 | 是否建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 | 各处(室、中心) | |||||
16 | 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 执法监督局、办公室 | |||||
17 | 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有关通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 | 执法监督局 | |||||
18 | 各专业条线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中,要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 | 各处(室、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