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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提质增效,衢州市统计局系统全面谋划部署,多措并举,不断筑牢统计法治业务基石,助力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衢州市局:聚焦“关键少数”,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要求,推动党委政府通过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等形式进行学习,健全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点内容,有效拓宽宣传覆盖面和学习实效性。
龙游县局:着眼阵地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线下阵地建设,在原有基础上,锚定“沟通之所、学习之地、服务之家、企业港湾”的定位,突出服务高效化、增值化、规范化、优质化,迭代升级湖镇镇、经济开发区两地统计之家。深入实施“1441”工作体系(即一条政治主线,四级单元架构、四项工作制度、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抓队伍、拓抓手,着力解决统计基层基础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辟“双基”建设新路径,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效。
常山县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分工文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防治统计造假的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县发改局、经信局等相关重点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与实际情况,同步建立健全全过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
开化县局:立足能力提升,夯实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配备政治过硬、专业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干部从事统计法治工作,全面排查、摸清现有执法人员情况,对证件到期的及时重新申领,积极鼓励业务骨干和年轻同志参加执法证考试,增强专业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全局统计执法证持证比例,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选派业务骨干参与上级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推动边实践边学习,着力提升实际查处案件技能,培养和锻炼综合型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