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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衢州市统计局忠实履行统计职责使命,推进统计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推动我市统计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谋划实施。
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吃透基本精神,掌握工作机制,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突出位置来抓,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印发考核办法,部署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做到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监督,年底有总结。
(二)围绕重点工作,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1.凝心聚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印发推进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的通知,将相关学习纳入部门考核,加强监督,推动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学习70余次,实现市县两级学习全覆盖。
2.全面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制定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按照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思路,对全市行动作出统一部署,建立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的对接沟通,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调实施意见,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3.统计巡查效果显著,有力推动部门和区块自我检视。制定统计巡查工作制度和方案,对1部门和1区块开展统计巡查,从巡查效果看,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查工作,统计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初步彰显,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举办全市统计局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高案卷质量。组织统计业务骨干7人次,参加省执法检查,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一线执法能力。2023年,全市统计局系统共执法检查622家单位(项目)【检查量为省局下发任务2.1倍】,行政处罚22家,罚款9.3万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提升普法实效。
建立全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统计法治宣传计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发布原创普法作品《依法普查,你我共行动》,通过真人实景,针对性普及普查相关知识。全面开展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以统计法进社区、节目表演等多种形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共计吸引社会公众600余人参加,发放统计宣传资料2000余册,取得较好节目效果和宣传效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核心要义,要求全体干部注重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二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通过党组会定期学习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落实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学习研究7次。三是持续推动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好相关事项的信息公开制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组织学习的次数较少,部分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理解不够彻底,统计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仍有一定差距,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大多为兼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存在不足。统计普法宣传创新性有待加强,在统计普法工作与媒体融合方面工作也存在不足,对统计调查对象及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和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吸引力不强,普法宣传的效果不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传达中央及省相关文件,学习《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及相关要求,特别是要增强领导干部对相关文件精神要义的理解和掌握,切实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以迎接省统计督察为契机,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问题导向,以迎接2024年省统计督察为契机,全面检视统计工作,加强对部门、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指导力度,提高统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三)多措并举,持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以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效能为重点,牢牢抓住重要时点,精心组织集中式普法活动,积极开辟普法新路径,落实统计普法教育“八五”规划,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
衢州市统计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