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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授权,浙江省统计局第三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衢州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5月18日与市委、市政府对接沟通。
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方式,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
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职能定位,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聚焦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引导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严的基调,紧盯“关键少数”,发现问题、严明纪律,压实责任、督促落实,通过开展督察检查,推动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发挥,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衢州市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接受统计督察。严格落实督察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全面细致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问题,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督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诚恳认领、照单全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督察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健全长效机制,持续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线。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过硬统计工作成效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衢州力量。
浙江省统计局第三统计督察组将对衢州市开展为期2周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71—87053279;举报电子邮箱:zfjdj.tjj@zj.gov.cn;举报信箱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18号(浙江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收)。受理举报期限:2026年5月18日—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