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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江仙粮油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发布日期:2020-08-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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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衢统罚决字〔2020〕02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江山江仙粮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81576505749W

法定代表人

周江仙

案由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执法部门

衢州市统计局

处罚结果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0/08/25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内容(摘要):本局于对该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后发现该单位上报数与实际应报数存在差错,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的规定,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