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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日期:2021-05-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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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外界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构建良好的统计宣传氛围,制定衢州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统计工作大局

2.对外发布新闻需有新闻价值,体现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公开性和时效性

3.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二、新闻发言人

张良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新闻助理。

三、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为统计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市统计局授权,负责主持或参加市统计局有关新闻发布会

2.负责组织管理市统计局的新闻发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后2小时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市统计局党组审批

3.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4.执行上级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5.执行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常规统计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2.社会热点: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统计方面的事实确认、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3.突发事件: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大统计数据信息失准、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4.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

5.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新闻稿的起草和审定:新闻发言稿一般由涉及相关业务的科室负责人拟定初稿,送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局党组审定。

2.归档: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由局办公室立卷保管。

六、其他

1.新闻发布所需经费,从单位业务经费中列支。

2.本制度由市统计局综合核算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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