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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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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衢州市统计局认真履行职责,常态化运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谋划全年统计法治工作,制定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细化任务指标。根据工作要点,制定对县(市、区)局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导向,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二)加强业务培训,优化统计队伍。市统计局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和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排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在省局案卷评审中,衢州市局案卷获评优秀案卷。组织参加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100%。按要求做好执法人员旧证回收和新证换领工作。抽调我市8名统计业务骨干共10人次,参加国家或省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各地区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我市统计干部一线执法能力。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质量管控。2022年,衢州市统计局系统共执法检查502家,行政处罚22家,其中警告6家,警告并罚款16家,罚款总额为9.97万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等均达100%。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单位458家,有效扩大了检查的覆盖面,消除监管盲区。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相关监管事项的协调配合,提升监管效率,市局跨部门监管率达50%。推动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行政处罚结果在市局外网“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并同步至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网站。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相关市场主体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共修复3家企业。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进一步加强入退库检查力度,按照省统计局口径,全市2021年至2022年1-7月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等专业总入库单位数1484个,总退库单位数为824个。自查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等专业入库单位数1119个,退库单位数为482个。在自查基础上,抽取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8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4家入库单位行业划分正确,申报材料真实,不存在重复报送、虚增规模、违规打捆等问题,4家退库单位均已达到退库标准,不存在年底瞒报财务月报营业收入虚假退库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制定2022年衢州市统计法治宣传计划,常态化、持续性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一是以统计开放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点宣传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区块联动”的模式开展统计普法活动,以有奖答题、现场咨询、展板展示、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发布原创作品《依法统计、做诚信企业》,以动漫方式,生动宣传新颁发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三是充分运用“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等平台,制作推送“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系列文章37余篇,打造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线上阵地。四是利用统计e家,在统计调研、核查、执法的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注重以案说法,运用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提升企业统计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不平衡。全市现有统计执法人员33名,其中市局10名,县(市、区)共23名。其中柯城区执法人员较少,只有3名,且其中2名为党组成员。受编制限制,特别是部分县(市、区)局行政编制人员较少,符合统计执法证申领条件的人也较少,统计执法力量难以及时补充,导致执法力量弱化。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统计法治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且兼职执法检查情况较多,存在对统计执法业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面以及担当意识不足、怕得罪人等情况,执法能力素质尚需提高。

(三)统计法治宣传仍有薄弱环节。2022年,全市统计普法以视频、宣传册、有奖答题、公众号推文等形式开展,产生了一定的普法效果,但普法的覆盖面有限,宣传方式较为常规,部分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还较为陌生,对统计违法的后果认识不够充分,依法统计的社会认识仍未稳固建立。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推动全市健全防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质效。

(二)加强培训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选优配强队伍,根据统计工作需要,争取通过扩编进人、采购服务、人才引进等各种形式,持续“招兵买马”,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大对部门、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指导力度,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队伍业务素质,督促统计机构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结合近年来案卷评查结果,就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检查,逐一分析,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原则、步骤、标准进行再研究、再理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积极谋划统计法治宣传“八五”普法工作,与局8090宣讲、“悦读荟·推荐一本好书”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知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过程中向执法检查对象实施精准普法。并在“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统计法治相关知识和以案释法等实践相关内容。



附件:1.衢州市行政许可案件统计报表;

2.衢州市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衢州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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