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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深入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衢州市统计局统计巡查工作制度》的有关精神和专项治理行动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对县(市、区)巡查暨省第二次集中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
二、执法检查专业、指标、期别及对象
(一)执法检查专业和指标
规上工业: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房地产:本年完成投资、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限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营业收入;
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二)执法检查期别
检查期别为2022年与2023年1-9月。
(三)检查对象
衢江区和常山县,对衢江区开展统计巡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二)权力干预情况。一是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二是检查相关部门是否以“调度”经济之名行“干预”统计数据之实;地方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三是检查产业园区、乡镇(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四是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等。
(三)统计造假失职失察情况。
(四)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可适当延伸检查内容。
(五)巡查重点内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各环节,确保违法数据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证据确凿。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统计造假,务必查清查实造假方式、造假原因,是否存在干预,干预人员、干预方式等。
(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统计违纪违法事实,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贯通协调。对于统计造假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见人见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做好工作保障。请各县(市、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此次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提高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全力配合联合检查组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衢州市统计局2023年巡查组人员名单;
2.执法检查人员安排。
衢州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衢州市统计局2023年巡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 郑红福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倪慧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 胡耀军 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
周晓燕 服务业统计处处长
贺志雄 社会经济调查队新经济和专项统计调查科副科长
马 明 统计执法监督局干部
季圣凯 办公室干部
联络员 胡耀军 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
(注:上述名单组员如有调整,将由衢州市统计局统计巡查组另行通知)
附件2:
执法检查人员安排
工业一组:孙创峰、吕志斌、吴诗卉
工业二组:翁莹、姜建英、马明
投资一组:徐文浩、应胜毅、胡耀军
投资二组:王群勇、孙航、方蕾茜
房地产和建筑业:贺志雄、季圣凯、王紫薇
贸易:周晓燕、方金玲、高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