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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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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衢州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衢州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积极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断夯实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衢州市统计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突出的位置来抓,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分工。坚持考核导向,印发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不断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相关制度,为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围绕重点工作,提升统计监督质效。

1.加强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衢州市已组织专题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106次,其中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学习14次,全市统计局系统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夜学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47次,各相关部门组织学习45余次,实现市、县(市、区)两级学习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全市均已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统计系统业务骨干多次进党校和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宣讲。6月6日,市委党校将统计法内容列入2022年市委党校第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课程,并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授课。

2.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市统计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我市统计系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根据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均已逐项落实,限期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其它长期整改任务也在有序推进中。

3.开展全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召开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等4项必查内容,对2017年以来我市的情况展开全面自查自纠。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与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开展全市统计数据真实性专项督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和统计系统26名同志组成专项督查组,以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和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块16名分管统计政府领导和统计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谈话,进行警示教育。以综合协调组抓统筹、专项督查组专职落实的推进方式,全程调度、衔接有序、高效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等各项重点工作,形成的专项督查报告,获市委书记肯定性批示。

4.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印发工作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共废止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91份文件,修改3份文件。

5.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系统应用。完善智慧执法、量化督察、协同监督等模块数据,目前我市注册率、贯通率和活跃度均为100%。实现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统计机构、调查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精准量化、智能高效的统计监督,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向纵深发展。

6.开展统计巡查。制定统计巡查工作制度和巡查工作方案,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处室专业统计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巡查组,于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对市科技局统计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政令和标准规则遵守执行,以及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巡查,增强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三)加强执法检查,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1.加强业务培训,优化统计队伍。市统计局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组织开展2022年我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排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在省局案卷评审中,衢州市局案卷获评优秀案卷。组织参加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100%。按要求做好执法人员旧证回收和新证换领工作。抽调我市8名统计业务骨干,共10次,参加国家或省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各地区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我市统计干部一线执法能力。

2.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规范。2022年全年,全市统计系统共执法检查502家单位(项目)【检查量为省局下发计划任务2.8倍】,行政处罚22家,罚款9.97万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等均达100%。推动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行政处罚结果在市局外网“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并同步至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网站;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相关市场主体通过做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共修复3家企业。

3.加强入退库检查力度。全市2021年至2022年1-7月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等专业总入库单位数1484个,总退库单位数为824个。自查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等专业入库单位数1119个,退库单位数为482个。市局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龙游县开展执法检查。共抽取8家单位,其中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各2家单位,入退库各4家单位。经检查,4家入库单位行业划分正确,申报材料真实,不存在重复报送、虚增规模、违规打捆等问题,4家退库单位均已达到退库标准,不存在年底瞒报财务月报营业收入虚假退库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建立全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逐级压实责任,将普法宣传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全面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积极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结合衢州市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全市共发放2000余份,普法人次达3500余人。执法监督局局长先后进柯城区党校、衢州学院等单位进行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全市依法统计法治意识。并利用统计核查、执法检查等契机,进企业、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并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持续推进线上法治宣传,充分运用“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等平台,集中推送“以案释法”系列文章和普法宣传动态,打造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线上阵地。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一直将统计法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思想引领。带头原原本本、系统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核心要义,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更加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稳妥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在“十四五”期间迈开新步伐,全面落实领导集体学法制度,有效推进统计局系统法治能力建设,定期研究部署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重大法治问题,集体学习研究不少于4次。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保障体系,确保统计职能全面有效发挥,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三)推动民主决策。带头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党组对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执行依法民主决策程序。同时,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形式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存在前松后紧情况。从学习任务安排来看,我市统计法律法规学习频次高于省局要求,但从学习时间来看,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存在前松后紧的现象,任务安排不够合理。

(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平衡,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市现有统计执法人员33名,其中市局10名,县(市、区)共23名,其中柯城区执法人员较少,只有3名,且其中2名为党组成员。受编制限制,特别是部分县(市、区)局行政编制人员较少,符合统计执法证申领条件的人也较少,统计执法力量补充不及时,导致执法力量弱化。同时,也存在执法证持有人员兼职执法检查,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或是担当意识不足,怕得罪人等情况,影响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统计法治宣传仍有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成效有限。我市统计普法以视频、宣传册、有奖答题、公众号推文等形式开展,产生了一定的普法效果,但普法的覆盖面有限,宣传方式较为常规,部分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还较为陌生,对统计违法的后果认识不够充分,依法统计的社会认识仍未稳固建立。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推动落实法治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各相关单位细化统计法治宣传计划,及时合理安排统计法律法规年度学习计划。

(二)加强培训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选优配强队伍,根据统计工作需要,争取通过扩编进人、采购服务、人才引进等各种形式,持续“招兵买马”,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大对部门、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指导力度,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队伍业务素质,督促统计机构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结合近年来案卷评查结果,就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检查,逐一分析,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原则、步骤、标准进行再研究、再理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积极谋划统计法治宣传“八五”普法工作,与局8090宣讲、“悦读荟·推荐一本好书”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知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过程中向执法检查对象实施精准普法,并在“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统计法治相关知识和以案释法等实践相关内容。



衢州市统计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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