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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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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

2023年上半年,全市统计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精神,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市对298个单位(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完成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数的102.8%,承办统计违法案件11件,办结案件10件,其中:警告5件,警告并罚款5件,罚款总额1.15万元。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详见附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上半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执法检查进度,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规定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附件:2023年上半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表



衢州市统计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2023年上半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表

数据取自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

 

检查单位(个)

承办案件数(件)

办结案件(件)

警告(件)

警告并罚款(件)

罚款金额(万元)

  

123

4

4

2

2

0.7

柯城区

46

0

0

0

0

0

衢江区

25

2

2

2

0

0

常山县

33

0

0

0

0

0

开化县

17

1

1

0

1

0.1

龙游县

19

1

1

0

1

0.25

江山市

35

3

2

1

1

0.1

合计

298

11

10

5

5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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