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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
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中旬召开全市核算业务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核算业务交流。
二、参会对象
各县(市、区)统计局综合核算专业人员1人。
三、会议时间
11月17日下午2:3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6楼会议室(智慧新城白云中大道37号)。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在会前14天内应无新冠肺炎疑似状况、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请参会人员自带疫情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各县(市、区)将参加会议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11月15日前上报市统计局综合核算处(联系人:张小祥,联系电话:3083264)。
衢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