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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四种手段”提高创新调查数据质量

发布日期:2021-03-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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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上”企业创新调查工作接近尾声,市统计局在督促企业做好及时上报的同时,采取四种手段抓实数据质量。

一是部门合作,联合督导。企业创新调查表内容多、审核复杂,容易造成企业上报缓慢。市局会同科技、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催报工作,时时跟进企业填报进度。对于未按要求上报的企业或上报明显滞后的企业,分片区、分责任人开展重点督导,抓好企业按时上报。

二是分段开展,有效审核。根据上报时间不同,市局分阶段开展数据审核。利用程序审核条件做好初步核查,对于有指标平衡关系错误和核实性问题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查询,要求企业及时修改初级错误;利用省局加载的指标逻辑查询模板,对企业填报的各项科技指标进行逻辑判断,对于满足基本审核条件但逻辑上与研发报表有矛盾的企业进行电话核实,如确实有误进行修改指导,提高数据质量。

三是巧于借力,重点查询。及时联系科技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工作优势,对全市国家、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核实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是否开展创新活动,是否享受加计扣除减免等情况如实上报。此外,对属于高新技术却未进行创新活动的企业了解具体原因;对在科技部门的立项企业进行专项核实;督促部分立项但未填写年报的企业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四是及时评估,关注逻辑。及时汇总年报数据,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评估主要调查数据的合理性、逻辑性和有效性。对于有研发活动但创新活跃度过低、组织和营销创新参与度过高的企业切实加强再核对、再核实工作,为最终高质量完成年报上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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